2002年,陆勇被检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随后开始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抗癌药。此药可使病情稳定,维持正常生活,但是需要持续服药,每盒(120粒装)的售价为23000-25000元。
2004年,他偶然得知印度在生产“格列卫”的仿制药,价格却只有3000元。试吃一个月后,各项指标均正常。他将“喜讯”告诉了慢粒白血病病友。起初,因为担心法律风险,他拒绝替病友直接购药。
2011年8月,在多位病友及印度制药公司的建议下,他购买了三张有国际汇款功能的信用卡,病友们将药款打入卡内,他再转汇给印度制药公司。团购的仿制药仅为200元/盒,陆勇也被称为抗癌药“代购第一人”。
2013年11月23日,陆勇因在淘宝店上购买用别人身份证开立的信用卡被湖南沅江市公安局逮捕,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罪”。后经调查,陆勇被认定还涉嫌“销售假药罪”行为。
案情曝光后,媒体更多对陆勇施以同情。很多癌症患者甚至在他取保候审后,找上门来请教从印度买仿制药的途径方法。对他们来说,在生存面前,“仿制药”是一条救命的路。 范洁
海购仿制药、仿制进口药,或者因为买不起进口特效药而放弃治疗,这其中的纠结,甚至比哈姆莱特“生还是死”的喃喃自语还要强烈。对生命的重视是否可以逾越对专利权的尊重?结论似乎不言而喻。然而,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作为一个尊重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大国,利用外国公司苦心孤诣获得的重大成果一定要慎之又慎。但同时又作为一个贫困人口基数大、癌症艾滋病等疾病高发的国家,如何让死亡线上的病人获得相对便宜且有效的药物,是相关部门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这方面无论是联合国的基本态度,还是印度、巴西、泰国的做法,都给我们以启示。
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