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宁皮革城”之争
首席记者陈勇 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徐丹丹 王田甜
“一万元的皮服一千多元就能拿下!”2012年,汉阳钟家村、黄陂盘龙城等多家大型商场、商业街打出海宁皮革城的旗帜,海宁皮服以超低折扣登陆武汉皮服市场,并迅速风靡三镇。
仅仅一年风云突变,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简称海宁皮革城)来汉打假,声称位于汉阳钟家村的海宁皮革城盗用其名,并将其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武汉“海宁皮革城”真假之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不告商标侵权,告不正当竞争
庭上,海宁皮革城暂未直接告对方侵犯其商标权,而以对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钟家村海宁皮革城的开发运营商——武汉中防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瑞达房产)、武汉中防瑞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瑞达运营)赔偿其287万余元。
其代理律师王传理称,2012年8月28日,瑞达房产、瑞达运营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钟家村中防地下商街市场,命名为“中防海宁皮革城”,在产品广告及市场内外悬挂宣传标识、横幅,突出标注“海宁皮革城”名称,并对外经营。两被告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仿冒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海宁皮革城”名称和字样,删除相关虚假宣传信息,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律师费等费用共287万余元。
据了解,海宁皮革城虽然一直使用“海宁皮革城”商标,但2013年1月才取得相关商标专有权。
对以上指控,瑞达房产辩称,他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参与经营,与本案无关。
瑞达运营称,其所招28家皮革商确来自海宁,未不正当竞争,法院应驳回诉状。
庭审中,原告表示愿接受法院调解。
焦点一:
“海宁皮革城”,谁都能用?
原告代理人说,被告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服务类型上,使用与原告拥有的“海宁中国皮革城”注册商标近似的“中防海宁皮革城”、“汉阳钟家村海宁皮革城”、“海宁皮革城”、“中防百诚海宁皮革城”等名称,违反了《商标法》第51条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定,侵害“海宁中国皮革城”商标专用权。
被告代理律师钟满君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为组合商标,即“hclc+海宁中国皮革城”,他们公司使用的“中防海宁皮革城”无论从整体、要部、颜色等方面,均与原告注册商标有显著区别。
“海宁是一个地名,地名加上一个行业的名称,大家都可以使用。”钟满君说,对方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品通用名和地名,“来自海宁的商户,经营皮革生意,使用这个通用的名称是可以的。”
焦点二:
“中防海宁皮革城”
是不正当竞争?
昨天,原告指控两被告的商业行为是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原告代理人王传理说,“海宁皮革城”历经19年发展壮大,在皮革企业、专业客商和广大皮革消费者心中,有非常高的认知度和品牌认同感。“中防海宁皮革城”虚假宣传,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效果,是不正当竞争表现。
钟满君反驳说,中防百诚地下商业街使用“海宁皮革城”字样,只是表明在地下商业街,相对集中区域有来自海宁的皮革商户,经营海宁皮革商品。这是介绍商品原产地来自海宁,商品类别为皮革,没有在消费者中造成误解或混淆。“‘海宁皮革城’对商户商品原产地、通用名的介绍,都是真实信息,没有虚假宣传,也不存在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