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西方银行业“金匠起源论”
关于早期银行业的产生,欧洲流传着一种“金匠起源论”,这一说法是基于银行的储存功能。中世纪时,欧洲商业日渐兴起,造就了一批有钱的商人,他们将赚来的金子存放在保卫措施较好的金匠铺,同时交付一定额度的保管费。金匠为存钱人开立凭证,以后拿着这张凭证就可以取出黄金。很快,商人们就发现,用钱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取出黄金,只要把黄金凭证交给对方就可以了。再后来,金匠也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开立的凭证,居然具有货币的效力。他们抵抗不了诱惑,开始开立“假凭证”,把不动用的金子借贷出去获得利息收入。神奇的是,只要所有客户不是同一天来取黄金,“假凭证”就等同于“真凭证”。这就是现代银行“准备金制度”的起源,也是“货币创造”机制的起源。由此说来,早期的银行起源于金铺,而金匠就是早期的银行家。
还有一种基于银行汇兑功能而来的“汇兑商说法”,认为货币兑换业是银行业形成的基础。货币兑换业起初只经营铸币兑换业务,以后又代商人保管货币、收付现金、办理结算和汇兑等。这样,兑换商人手中就逐渐聚集起大量货币资金。当货币兑换商从事放款业务时,货币兑换业就发展成为银行业。
实际上,中西方银行业的起源都是多元的。公元前2000年的古巴比伦寺庙以及公元前500年的古希腊寺庙,就已开始了从事保管金银、发放贷款、收付利息的货币兑换活动。公元前5世纪-公元前3世纪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先后出现了银钱商和类似银行的商业机构,不仅经营货币兑换,还经营放贷、信托等业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这些金融机构监督管理。
中国金融业不是“舶来品”
中国古代的金融业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最初的借款对象是实物,货币出现后,货币借贷越来越普遍。公元前256年以前,我国西周时期出现了由官府经营的办理赊贷业务的高利贷机构,《周礼》称之为“泉府”,专门掌管财政税收、商业贸易、铸币、物价稳定、借贷收息等事务。秦汉时还出现了专门放债取利的人,称“子钱家”。有些子钱家资本相当雄厚,甚至政府有时为筹措军费也要向他们借款。到了南北朝的南齐,出现了以收取实物作抵押进行放款的机构“质库”,即后来的当铺,当时由寺院经营,至唐代改由贵族垄断,宋代又出现了民营质库。在中国最早的金融市场——唐代京城长安的西市,出现了收受存款、保管财物的柜坊、寄附铺,以及兼营兑换以及生金银(尚未形成器饰的金银)买卖的金银店。
美国学者金德尔伯格认为:“西欧金融史中银行业的种类很混杂……在意大利,银行主要有三种类型:典当行、钱币兑换商和存款银行。”法国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也提出:“在近代和中世纪的欧洲,银行肯定不是什么新发明。银行和银行家在古希腊、古罗马时就已存在。伊斯兰地区很早就有犹太放款人的出现,使用汇票等信贷工具也远在西方之前,从10世纪-11世纪已经开始。在13世纪基督教控制的地中海地区,货币兑换商可算是最早的银行家。”
最早银行出现在意大利
目前,公认的西方最早的银行产生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那时威尼斯和热那亚曾经是沟通欧亚的贸易要冲,四面八方的生意人云集,流通着各国货币。在意大利从事货币鉴别和兑换的场所条件简陋,办事处只有一条长凳,所以商人称它“Banco”(长凳)。英语中的“Bank”一词原意为“存取钱财的柜子”,就来源于意大利语“Banco”,后来泛指银行。
1171年意大利成立的威尼斯“国家借放所”是西方最早由国家经营的贷款取息机构,比我国西周的国营机构“泉府”晚了大约2000年。这家借放所也叫作威尼斯共和国公债经营所,在此基础上1580年成立了“里亚尔布市场银行”,这是世界上最早的银行。1587年,政府将其更名为“威尼斯银行”。1407年成立的热那亚银行成为欧洲第一个国家存款银行。从16世纪末开始,银行传播到意大利的其他城市以及德国、荷兰等其它欧洲国家的一些城市。欧洲封建时代出现的这些银行主要放款对象是政府,主要业务是高利贷。
我国北宋出现“银行”称呼
在我国,“银行”一词的出现可追溯到公元9世纪中期,唐代苏州城内就有专营金银业的“金银行”。北宋时期,福州知事作《教民十六事》中有“银行辄造吹银出卖……”一句,这是“银行”一词在我国最早单独出现。到南宋时期的建康(今南京),在谷市、纱市、鸡市等各类市场中出现了“银行街”。但这些“银行”概念都只是泛指经营金银与银钱行业的意思,并非现代意义的“银行”。1856年香港出版的《智环启蒙塾课初步》一书最早将“Banknote”译作“银行钱票”,1859年太平天国洪仁摹蹲收缕芳窃亍靶艘校扔邪偻蚣也普摺蛉⑺母幻窆睬肓ⅲ蛞蝗饲肓ⅲ薏豢伞薄0滓恢笔俏夜饕幕醣也牧现唬越癇ank”译成“银行”,“银”代表的就是货币,而“行”是对大商业机构的称谓。此后,“银行”就成为我国金融机构中的一个专用名词了。
关于我国早期银行的形态主要有两种说法,从事高利贷资本研究的学者认为,宋代以后的当铺及清以后的钱铺、钱庄、银号,应属于中国早期银行业的组成部分。而从事货币经营业研究的专家则认为,清雍乾之交时期出现在我国北方的账局(也叫账庄)是我国最早的银行。账局之前出现的当铺、钱庄一般是向小生产者发放消费性高利贷,而1736年由山西汾阳县商人王庭荣在张家口开设的“祥永发”账局,则开启了国内向产业资本家或商业资本家开放存放款业务的先河,并称这是近现代银行的一个基本特征。
账局发展七八十年后,我国北方又出现了中国第一家专营存款、放款、汇兑业务的私人金融机构——山西平遥富商雷履宽开设的日升昌票号。票号弥补了账局不经营国内汇兑的缺陷,使汇兑制度建立起来,并逐步发展为沟通全国重要工商业城镇的银行业,完全与商业相分离,成为真正的货币资本经营者。光绪末年,票号还东渡日本和朝鲜设庄, 开创了国内银行业经营国际汇兑的新纪元。在票号的扶助与影响下,当时经营兑换业的钱铺、钱庄和银号开始逐步向银行业转化。当时的清政府也设立了官方的金融机构——“官银钱号”,从事各项金融业务。
由于鸦片战争后外资银行的侵入,中国本土银行业从高利贷资本向近代借贷资本的转化并未走完它的全过程,它们在内部组织上也尚未摆脱独资无限责任制和封建家长制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