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细则
本报讯 记者昨(24)日从省农业厅获悉,2014年 《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日前已正式下发,确定今年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10.96, 0.00, 0.00%)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5.59, 0.00, 0.00%)、设施农业设备和其它机械等12大类40小类104个品目。
《意见》指出,今年我省纳入补贴的农机具须满足两个条件:(1)已纳入四川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属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申报范围的,必须已进入国家或四川省支持推广目录,不属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申报范围的,必须已进入企业所在地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简易保鲜贮藏设备和农业生产大棚结构等,可采取先建后补的操作方式。
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重点血防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植保等大田作业机械和芦山地震灾区补贴标准适当提高。补贴额一览表将通过省农业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告。藏区县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包干安排到州,由州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累加补贴方案并组织实施。
补贴对象 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申请补贴。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够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购机者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水稻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要优先补贴农民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
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利用预拨资金兑付补贴。对单个购机户、农民合作社等不同类型的补贴对象享受补贴购置产品的数量和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
补贴方式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购机者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自主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购机,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资金兑付手续,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账户。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的,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 “惠农一卡通”账户兑付给购机者。对单台补贴额较小的机具,允许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本报记者 刘佳)
特别提醒
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近期发现江苏东洋机械有限公司以P28型号产品替代2ZS—2(P28)型产品申办补贴。为了保障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省农业厅决定即日起暂停江苏东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ZS—2(P28)型手扶式插秧机农机购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