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蒋难 吴海峰 通讯员邓晓报道 日前,人行武汉分行与湖北省农业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的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湖北省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据该行货币信贷处负责人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按照“分县实施、分类主办、分层服务、稳步推进”的工作机制,由银行与市场主体基于平等、互利原则,建立较为稳固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制度设计,可以较好解决银行与市场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银行服务的针对性和专业化水平,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客户培植力度、信贷投放力度“两个提升”,现代农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政银协力支农“两个突破”目标。
记者了解到,湖北将以县域为单位,对经农业等主管部门确认且尚未与金融机构建立主办行关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601288,股吧)、农村信用社四家涉农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分类主办工作要求,与其主动对接,建立稳定的主办行关系,对口开展金融服务,积极发展信贷关系。目前,湖北各地农业主管部门正在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确认和注册登记、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台建设等工作。四类主办行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分层级提供客户培植、产品创新、信用建设等服务工作。
对于工作成效突出的主办行县域机构,人行武汉分行将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差别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上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