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股市  有限公司  企业融资  009  创业  家电  电子商务  公司  服装  服务公司 

河北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箱包制鞋厂将持证经营

   2014-04-16 燕赵都市网6410
核心提示: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文件要求,2014年,全省所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箱包、制鞋厂将实现有证经营。到2014年底,全省6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的要求,现状检测评价完成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文件要求,2014年,全省所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箱包、制鞋厂将实现有证经营。到2014年底,全省6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的要求,现状检测评价完成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


全面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在《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职业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提出,到2014年底,全省6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的要求;现状检测评价完成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用人单位全部完成“两个档案”标准化建设。


在实现的过程中,将全面推进用人单位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十个方面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从现状检测评价、“两个档案”标准化、危害申报、宣传培训和执法监察等方面入手,以危害较重的行业、国有大中型用人单位、行业集中的地区为重点,逐步推进。对开展专项治理的行业,相关用人单位要在规定的治理时限内完成基础建设工作。


积极落实职业卫生承诺制


《通知》中提出,将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全部纳入承诺制范围,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以安全生产承诺制为契机,强化用人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责任,用承诺和培训的形式,进一步明确、落实主要责任人的15项职责和用人单位的25项主体责任,增强其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积极性和自觉性。


将职业卫生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将其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安全生产许可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标准化为突破口,逐步实现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融合。


扩大承诺范围,将存在粉尘、有毒物品、噪声、高温、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的企事业单位纳入承诺范畴。


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中加入职业卫生内容,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与用人单位诚信等级挂钩,对诚信等级高的,在职业卫生“三同时”、检测评价、健康监护、危害申报、监督检查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优惠;对诚信等级低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用正反两方面措施,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快构建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


明确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职责,构建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将职业卫生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内容;加大对负有职业病防治职责的各级各部门的职业卫生考核比重。


利用安委办这个平台,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起草并出台各级各部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及分工的相关规定。


加强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尤其是涉及职业病人健康权益的信访问题。


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将职业病发病数、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纳入地方约束性政绩指标,对因责任未落实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引发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加大对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项目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职业病防治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增加职业卫生考核比重,对项目审批、专项治理、“三同时”监管等重点工作实行目标量化考核。


箱包制鞋企业将开展许可证专项督查


进一步精简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程序,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并联审查。到2014年底,冶金、电力、水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率达到90%以上,其他行业达到60%以上。


到2014年底,全省所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箱包、制鞋用人单位实现有证经营。


在箱包、制鞋行业开展许可证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已取证用人单位持续保持和提高职业卫生条件。对未提出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申请、未履行许可程序或者未达到许可条件,擅自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要坚决停止其违法工序的生产作业。对新增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或经停产整顿后符合许可条件的,要督促其按规定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本文导航:
  • (1) 河北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箱包制鞋厂将持证经营
标签: 箱包制鞋厂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付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