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由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政策法律建议》课题组组长周珂等人提出的试行“汽车共享”方式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尾气排放的理念,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所谓“汽车共享”和目前在国内很多城市已经普遍存在的“公租自行车”有类似之处,简单说来就是在市区的不同区域设置一些汽车租用点,放置一定数量的电动汽车,供市民随时取用。如此一来,市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去相关机构缴纳费用,办理手续后领取车卡,即可享用“汽车共享”的租赁服务。
“汽车共享”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其一,“汽车共享”可以有效减少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市民不再需要大量购车,可以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产生直接的效果;其二,由于共享的汽车均为新能源车,可以有效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减少大气污染。仅凭这两点,“汽车共享”模式,就有值得探索和尝试的必要。
城市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不是我国所独有,所以“汽车共享”的理念和模式,也不是我们的独创。实际上,瑞士才是“汽车共享”的发源地,现在瑞士全国有10万多名“汽车共享”会员,“汽车共享”会员仅凭一张IC卡,即可轻松利用电车、列车及汽车共享车辆等。同时,有统计数据显示,一辆充分发挥效用的“共享汽车”大约可替代4辆~10辆私家车,相当于每位顾客人均减少30%~45%的驾驶公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