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费玲 王芳)未经任何部门许可,无任何生产资质,也未进行环评审批,安徽省郎溪县的一家小型化工厂就替他人非法处置工业废料,造成附近的自来水厂取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日前,犯罪嫌疑人陈延国、钱德新被郎溪县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
2012年8月,陈延国准备办一家提纯加工甲醇废料的小型化工厂。经人介绍,陈延国租得郎溪县开发区复兴村的一处废旧花炮厂用作厂房,租期两年。随后,陈延国邀请钱德新入股,着手化工厂的前期建设。他们购买了反应釜、机电等设备,铺设管道,修建原料池、地槽及污水池,还招聘了数名工人,并从江苏宜兴等地采集来生产原料。
2013年四五月间,陈延国、钱德新在无任何许可及资质的情况下,擅自运营生产,非法替他人进行甲醇废料的提纯加工,从中赚取加工费。
该化工厂前后生产了20余天,替他人非法处置危废原料约600吨。后因群众举报,该化工厂被郎溪县环境保护局、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封停产。但是,陈延国、钱德新对原先生产时所留下的化工污水未进行后期处置便离开了化工厂。
不久,陈延国又从他处购得化工废料200多桶(每桶约200公斤),放在该化工厂仓库及院内空地处,也未进行妥善处理。今年7月4日,有群众发现该化工厂附近的梅红水库内有鱼死亡。经勘查发现,该化工厂内污水池的污水溢出后,最终流至梅红水库东侧水岸边。为此,当地自来水厂不得不停止从梅红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
经对该化工厂原料池、污水池及厂内现存的桶装废料进行抽样提取检测,结果显示均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且厂界外的污水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已对当地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作者:吴贻伙 费玲 王芳